第202章 盗版

  吴巨在书房等候片刻,就听见门外传来张管家的脚步声。抬眼望去,李斯已被带到。

  李斯近日升职,满面春风,连笑容似乎都固定在脸上。

  “见过吴大人。”李斯恭敬行礼。

  吴巨点点头,让他起身,说:“不必多礼,坐下说话。”

  两人坐下后,侍女奉上茶水。

  茶香四溢,茶水入杯,发出轻微声响。

  吴巨笑着调侃:“李斯,升任左监感觉如何?适应得还好吗?”

  “不仅毫无不适,反而精神倍增。”李斯也打趣回应。

  “好。”吴巨点头,“身在其位,当谋其政。大王既委以重任,你便需尽心尽力完成任务。”

  李斯领悟到对方的提醒,立刻表态:“定不负所望。”

  吴巨满意地笑了。

  喝茶之际,吴巨忽然问道:“李斯,我国尚未制定针对盗版行为的法律吧?”

  李斯摇头:“确实没有。”

  尽管此时并未完全抑制商业发展,但也未充分认识到商人对经济的重要作用,因此相关法律也未出台。

  “你是否遇到过此类问题?”李斯试探性询问,随后又猜测,“莫非是大秦书斋的事?”

  吴巨笑道:“还是你敏锐,那么,你觉得是什么被仿冒了?”

  李斯思索片刻:“造纸术和印刷术乃核心机密,绝不可能是纸张或书籍。砚台和墨条工艺简单,不算侵权。而笔洗要制作出独特青白双色不易……会不会是毛笔?”

  “正是。”吴巨肯定地说。

  他取出那只装有毛笔的盒子递给李斯查看。

  李斯接过细看,摸了摸笔杆,忍不住评价:“这做工实在粗糙,一眼便知真假。”

  吴巨吃了一惊:“你还会鉴别毛笔?”

  李斯嘿嘿一笑:“我才不会鉴赏呢,您忘了吗?我昨天在书斋买了很多笔,我觉得这支笔和我买的那些差得太远了。”

  吴巨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想起后世的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

  曾有一位清朝鉴宝大师被人请去鉴定一件宝物,他只看了一眼便判定为赝品。那人不服,说是花了大价钱购得的,绝不可能是假货。结果请来的多位专家都证实是赝品,那人这才信服,问他是如何判断的。那位大师笑着回答说:“我也不懂怎么鉴赏,只是觉得它和以往见过的东西不同。”

  若是换了别人,可能以为李斯是在炫耀,但昨天他买的可是顶级毛笔,每支价格都在十贯以上。

  然而,吴巨对此并不在意,毕竟这些毛笔都是他亲手制作的,他不仅能够辨别真伪,还能随意提供。

  “难道有人假冒大秦书斋的名义出售劣质商品?”李斯急忙追问。

  自从成为吴巨的门客以来,他在朝堂上步步高升,却对这位给予他知遇之恩的老师没有做出过什么贡献,仅挂着门客的名号,而未能像其他门客那样为师长出谋划策。

  因此,作为吴巨的门客,如果有人敢损害他的利益,李斯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支持。

  于是,李斯赶紧问道:“需要我做什么?不如将他们抓进监狱,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吴巨摆摆手:“别这么冲动!”

  李斯以为自己的提议过于激烈,正准备解释时,却听见吴巨平静地说:“我已经让人把他们抓起来了。”

  李斯差点被茶呛到。

  你都已经抓了,还叫我别冲动。

  “我只是在考虑,现在只能抓住这些卖盗版的,只能以诈骗罪论处。我认为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

  每个人都应享有自己创作作品的着作权,我称之为版权,无论是大秦书斋的标志,还是《西游记》这样的作品,这种版权应由我持有;如果是《荀子》,就应该归荀子所有,国家也需保护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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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成果便是侵权,需向权利人赔偿。秦国应建立完善的版权法律体系,这对文化与经济都有积极影响。”吴巨一番话出口,李斯陷入沉思。

  不问自取即是 ** ,此理简单明了,只是以往无人将它细化成具体律法。思索片刻,李斯点头道:“颇有见地……后日朝会,不妨提出来商议,但要从头构建,或许几年后才能完成。”

  末了,他无奈摊手。廷尉司事务繁杂,连食品安全法都尚未完全敲定。

  不过李斯赞同吴巨的提议,作为门客支持理所当然。况且此想法与法家理念相符——依法治国,凡事皆需有章可循。律法应不断完善,无论罪名轻重,均需向更健全的方向迈进。

  岂料,李斯话音未落,吴巨突然咧嘴一笑:“谁说要从零起步?”话毕,他从袖中取出一本册子,重重拍在桌上。

  李斯愣住了。

  即便隐约猜到册子内容,仍忍不住问:“这是……?”

  “打开瞧瞧!”吴巨示意。

  李斯翻开,扉页赫然写着几个字:《大秦着作权法》。

  他心中一震,继续往下看,越看越惊,最后放下册子,难以置信地道:“原来你精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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