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兑换体质

  “hiphop文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底层年轻人没有表达的渠道,于是年轻人们为了寻求希望与认同通过音乐,舞蹈,艺术表达自我,展示才华。”

  “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成舞蹈,说唱,涂鸦,打碟…….”

  天色已经暗淡,宿舍内光线昏暗,室内没有开灯,只有电脑屏幕散发的光照出金幼珍专注的侧脸。

  从公司回来她就立即搜索嘻哈文化的形成发展,在阅览众多资料视频后她才真正认识到自己对这种文化的认知浅薄与偏见。

  在金幼珍前世的印象中,确实有部分人只是喜欢用嘻哈装逼炫富,但绝大部分人其实都是喜欢嘻哈文化,因为它的内核包含了对自己身份的认同与对改变的渴望。

  这种浓缩而成的文化核心简直就像金幼珍对未来渴望的真实写照,因为没有经历过底层生活的人永远也无法明白没有容错率的人生,改变提升的机会对她们来说有多难得。

  这也是金幼珍从畏惧系统到产生野心的心态改变,它让本该普通平凡一生的金幼珍也有机会能拥有闪闪发光的人生未来。

  对金幼珍来说虽然自由诚可贵,前世价更高,但若为璀璨的未来人生,二者皆可抛。

  可能真是权至龙说的原因,在金幼珍心底认同并喜欢这种文化后,她再听rap可以感受到它独有的魅力。

  这大半个月她只要休息就带着耳机听中速的bpm,跟着节奏rap寻找自己的flow,这是说唱者风格独特的体现。

  有一次至龙欧巴给她示范一首rap,他的声音比一般男生纤细,温柔又有些奶奶的很特别,她其实第一次见面就被他的声音吸引。

  没想到说起rap来又拽又酷,还有些微的慵懒随性,听感好到飞起,而且仿佛是节奏跟着他转,而不是他随着伴奏rap。

  不夸张的说她仿佛被电流击中,瞬间感觉到了什么叫flow,她很厚脸皮的当场让权至龙将这段示唱再说一遍录音下来反复倾听。

  她搜索他的歌曲,拆解他的flow,学习他在rap中如何巧妙的运用轻重音和歌词押韵。

  权至龙为此很是得意,自封她为关门弟子。

  之前学习到的知识融汇贯通到一起,金幼珍的rap进步的飞快,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虽然也有利用空间,但却是她真正下了苦功夫一字一句慢慢去学习的。

  所以当权至龙对她的学习进度赞不绝口,认为她对说唱有天赋时,金幼珍也毫不客气的认领了。

  怎么不是呢?说到底还是她领悟力好呀!

  金幼珍:[主要还是至龙欧巴教的好^^!所以我才能进步的这么迅速,对了欧巴忙完了吗?]

  权至龙:[嗯哼,累死了~不过看到可爱徒弟的消息感觉轻松了一些呢!]

  随即又发信息道:[都说名师出高徒,你如果学的不好以后不要对外说你是我教的,我怕丢人kkkk]

  金幼珍:[莫?欧巴的爱就只保持这一点时间吗?真是让人伤心tt]

  —[放心,不会让你失望的,等着瞧!]

  她唇边荡开一抹愉悦的微笑,真的非常非常感激这位忙的要死还抽空利用休息时间关心她学习情况。

  “幼珍!你母亲在问你话呢!”

  金幼珍收回思绪,视线落在讲话的人身上。

  他穿着考究,虽然人到中年但没有像一般男士发福谢顶,身材保持均匀,头发茂密,金幼珍的五官长相显然有他的影子,容貌即使放在娱乐圈也能在叔圈闯出名堂。

  当然,作为李家的女婿他不必辛苦的去闯娱乐圈,也看不上做艺人。

  所以在金幼珍坚持退学去做练习生时,他雷霆大发,一度要断绝关系。

  最后还是继母劝说才勉强同意,此时他眼神不满的看着金幼珍,显然很不满意她的走神。

  继母圆场道:“没事,孩子们大了,有心事很正常,wuli幼珍最近真是辛苦了,我特意让阿姨给你做了喜欢的菜,要多补补才行”

  相比于父亲出色的外貌,这位继母除了身上昂贵精致的衣服长得平平无奇。

  不过继母李秀妍也不必比美貌,这位是真的女强人,她是家中独女,父亲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在毕业后进入自家公司从小职员做起,父亲退休后接手公司做的风生水起。

  说起来这桩婚事也算是各取所需,金父他胸无大志安于现状,原主母亲受不了这种日子忍不住和他提出离婚。

  他去酒吧借酒消愁时遇到继母,她当时也刚好因为忙于事业和丈夫离婚,两个情场失意人互诉着不如意的生活。

  继母是个颜控看上了金父的姿色和他甘愿做女强人身后的小男人,而金父也不想在辛苦打拼。

  一个有财,一个有貌,所以两人各自带着孩子一拍即合重组家庭,各自得偿所愿,满意无比。

  婚后金父带着原主搬到了位于江南区豪宅的岳父岳母家住,相当于入赘李家。

  女儿和孙子可以和两位老人住在一起,女婿又签了婚前协议分不到财产,这下连颇有微词的李父也满意了。

  只有原主小小年龄寄人篱下,虽然李爷爷奶奶和继母对她不错,但连金父都是由继母一家人养着,她年纪小却也觉得仰人鼻息,伸手要钱的滋味不好受,所以一心想早点独立。

  继兄比她大三岁,两人相处时间不多也没有像电视剧中闹矛盾。

 &em

深夜慢读:csw888.com 丝袜小说网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